(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天津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青第二分公司因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被当地市监局罚款5万元。据悉,有消费者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在当事人场所内购买的饮品中混有异物。经查,当事人店员在制作饮品过程时,将盛有梨块的杯与梨块一起放入了冰沙机,导致饮品出现异物,而由于涉事饮品为黄色,经搅碎的杯碎片为透明,故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企查查信息显示,该企业总公司为天津灵感之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喜茶关联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西方包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0036824号-7 联系邮箱:5 626 629 @qq.com